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包向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427********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11896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69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阴市德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确认结欠常熟市新越金属制管有限公司货款385405.75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结清。2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41元(常熟市新越金属制管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江阴市德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于2019年12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常熟市新越金属制管有限公司。三、包向东对上述应付款项及诉讼费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1-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