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3********7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23民初2299号 |
案号 |
(2021)苏0623执3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志强支付原告林雪峰货款31600元,于2020年12月第页230日前给付11600元,余款2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履行完毕;二、如果被告马志强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一款足额履行,原告林雪峰有权就未支付的货款提前一并申请执行,同时要求被告马志强承担上述货款的利息损失,时间从2020年4月16日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预交的不再退还,由被告在履行第一期还款义务时一并履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