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4********03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324民初6938号
案号
(2021)苏0324执5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睢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军欠原告徐绍敬工资款9900元,自愿于2018年2月12日前支付2500元,余款74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其余诉讼请求原告自愿放弃。如任意一期未按时支付,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朱军负担(鉴于原告已预交,被告于履行付款义务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22
发布时间
2021-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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