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2********1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322民初6365号
案号
(2020)苏1322执70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沭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沭阳县桃园小区三期9号楼3单元201室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在查封期间内,被申请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因被申请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将承担失权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沭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1-09
发布时间
2021-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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