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强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3********4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603民初3967号 |
案号 |
(2021)皖0603执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段强强尚欠原告陈世升借款本金4.5万元,段强强于2020年12月15日前全部偿还给原告陈世升。二、若被告段强强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全部清偿完毕,原告陈世升自愿放弃相应的利息;若被告段强强未按照上述约定期限还清借款本金4.5万元,则自2020年8月18日起至付清上述借款本金之日止根据实际偿还的借款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相应的利息给付原告陈世升。2三、被告张豆豆对上述债务继续承担连带担保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925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462.5元,由被告段强强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时间 |
2021-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