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83********16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13民初3763号 |
案号 |
(2021)苏0113执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叶仁杰与被告江雨于2020年3月2日签署的《货物买卖合同书》;二、被告江雨向原告叶仁杰返还货款195200元,上述款项由被告江雨于2020年10月起在每月月底前支付2000元直至付清之日为止;三、如被告江雨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偿还义务,原告叶仁杰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4204元,减半收取2102元,由被告江雨2承担(此款由被告江雨直接给付原告叶仁杰)。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