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丽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0********40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1民初10017号
案号
(2020)苏0581执51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常熟市景丽针织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结欠原告江苏沙家浜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本金205万元,利息1649700元,合计3699700元,于2020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款项由双方自行交接。二、被告邹丽萍、张建中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按期足额履行的,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今后再无纠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07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4079元,由被告常熟市景丽针织服饰有限责任公司、邹丽萍、张建中负担,并于2020年10月15日前直接支付于原告。原告预交的,本院不再退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16
发布时间
2021-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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