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02********18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106民初10236号
案号
(2021)苏0106执12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一、被告王猛给付原告陆健借款本金350000元、利息35000元,合计385000元,分别于2019年10月31日前给付50000元、2019年11月30日前给付7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70000元、2020年1月31日前给付70000元、2020年2月29日前给付70000元、2020年3月31日前给付55000元。如被告王猛有一期逾期支付,原告陆健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王猛于2019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律师费20000元;三、双方就本案所涉纠纷一次性解决。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628元,减半收取计4314元,保全费3020元,合计7334元,由被告王猛负担(原告陆健已预付)。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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