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02********18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902民初3570号 |
案号 |
(2018)苏0902执3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玉防、泰安市顺联经贸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明干偿还借款本金175000元,并从2018年3月2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按年利率16.9%支付利息。二、泰安市顺联经贸有限公司应在泰安市顺联经贸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偿还责任。三、被告王磊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在175000元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10-23 |
发布时间 |
2019-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