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盐城华齐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382民初6470号 |
案号 |
(2019)苏0382执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盐城华齐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跃刚借款本金83200元及利息(以832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自2016年7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孙跃刚对被告王标、施怀珍的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30元,减半收取1065元,由被告盐城华齐石油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1-30 |
发布时间 |
2019-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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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施怀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00796119989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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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盐城市开放大道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