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中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78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伊民初字第33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新2223执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伊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中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947133.42元。2.被告江苏中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原告履约保证金200000元及逾期付款滞纳金(从2015年6月29日始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4.诉讼费19072元、邮寄费80元,原告负担3949元,被告江苏中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520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伊吾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6-06-02
发布时间
2016-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如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03697862507F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北蒋街道办事处朝阳东路6号(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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