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03********04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田刑初字第00373号 |
案号 |
(2021)皖0403执2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2009)长刑初字第153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杜萍适用的缓刑。二、被告人杜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所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4月8日起至2023年6月8日止。)三、对被告人杜萍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已查封、冻结的财物由查封、冻结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属于从被害人处取得的违法所得予以返还被害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15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