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5********8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7民终813号 |
案号 |
(2018)苏0706执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2016)苏0706民初1896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三项;二、撤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2016)苏0706民初1896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一审案件受理费15520元、公告费800元,共计16320元,由冯飞、阜云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52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上诉人冯飞、连云港阜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1-03 |
发布时间 |
2018-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