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绘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8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皋商初字第00823号 |
案号 |
(2017)苏0682执恢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苏中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如皋市盛威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2015年7月18日按月利率15‰计算,自2015年7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4倍标准计算)。二、被告江苏苏中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如皋市盛威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出的代理费50600元。被告江苏苏中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如皋市盛威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履行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被告章亚武、江苏绘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继平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23205元,由被告江苏苏中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章亚武、江苏绘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继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5-10 |
发布时间 |
2018-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继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21386160943 |
登记机关 |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如城街道福寿路3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