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启安建设集团三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7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港商初字第0394号
案号
(2015)港执字第011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三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江苏恒美达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货款488510元(原、被告分别于2011年8月31日及2013年6月8日签订的两份合同合计尾款);如被告逾期不完全支付,则以488510元为基数自2014年3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由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8630元,由被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三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已缴纳,被告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5-07-02
发布时间
2015-08-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17974197644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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