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启安建设集团三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7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港商初字第0394号 |
案号 |
(2015)港执字第011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三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江苏恒美达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货款488510元(原、被告分别于2011年8月31日及2013年6月8日签订的两份合同合计尾款);如被告逾期不完全支付,则以488510元为基数自2014年3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由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8630元,由被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三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已缴纳,被告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7-02 |
发布时间 |
2015-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17974197644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