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乔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3********4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923民初3197号
案号
(2021)苏0923执1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乔杰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周新杰借款本金65000元及支付自2018年8月1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案件受理费1426元,减半收取计713元,由被告2乔杰负担。(原告已预交)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07
发布时间
2021-03-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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