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辽阳市铁合金集团综合服务公司冶炼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226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1011民初236号
案号
(2019)辽1011执1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辽阳辽冶铁合金厂与被告辽阳市铁合金集团综合服务公司冶炼厂共同偿还原告王胜欠款本金200万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辽阳辽冶铁合金厂与被告辽阳市铁合金集团综合服务公司冶炼厂共同偿还原告王胜前款欠款的利息,按照月利率1.9%,自2012年11月23日开始,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三、原告王胜对被告辽阳辽冶铁合金厂抵押的两台6300KVA电炉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四、驳回原告王胜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860元,由原告王胜负担16516元,由被告辽阳辽冶铁合金厂与被告辽阳市铁合金集团综合服务公司冶炼厂共同负担4134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9-02-27
发布时间
2019-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辽1011执114号
立案日期
2019-02-27
执行法院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842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高健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011122267387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太子河区振兴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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