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米超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5********91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82民初448号 |
案号 |
(2020)苏0382执39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米超良偿还原告冯磊借款9万元。于2020年8月20日前支付2万元,余款7万元于2021年5月20日前付清。以上款项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视为履行(开户名:冯磊,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山支行,账户号:6228480459094763370)。如被告米超良任一期逾期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可就被告未履行的部2分及利息(以75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自2017年11月30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冯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0元,由被告米超良负担,于2020年8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冯磊。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