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5********5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83民初877号
案号
(2021)苏1283执12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泰兴市中交混凝土有限公司、陈建补偿原告9万元,并保证于2021年1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如逾期不还,被告泰兴市中交混凝土有限公司、陈建自愿承担1万元违约金,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双方余无瓜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56元、鉴定费12000元,合计14956元,原告负担4956元,被告负担10000元(被告应负担的部分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加付给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26
发布时间
2021-03-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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