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5********5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3民初877号 |
案号 |
(2021)苏1283执12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泰兴市中交混凝土有限公司、陈建补偿原告9万元,并保证于2021年1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如逾期不还,被告泰兴市中交混凝土有限公司、陈建自愿承担1万元违约金,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双方余无瓜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56元、鉴定费12000元,合计14956元,原告负担4956元,被告负担10000元(被告应负担的部分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加付给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