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志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2********52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8民终2174号 |
案号 |
(2020)苏0804执23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准许上诉人卢志刚撤回上诉,双方均按一审判决执行。上诉案件受理费2275元,减半收取1137.5元,由上诉人卢志刚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