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1********7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321民初4098号
案号
(2018)苏0321执18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韩涛、韩波、丰县远洋化工有限公司经当庭结算共欠原告张占华179.5万元;二、被告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韩涛、韩波、丰县远洋化工有限公司同意于2018年7月15日前偿还原告张占华上述借款20万元;于2018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张占华借款50万元;于2018年12月1日前偿还原告张占华借款50万元;于2019年2月1日前偿还原告张占华借款59.5万元;三、如被告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韩涛、韩波、丰县远洋化工有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任意一期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按照全额179.5万元(扣除已履行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六、案件受理费1047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韩涛、韩波、丰县远洋化工有限公司负担(随第一笔案款一并支付给原告张占华)。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7-23
发布时间
2018-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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