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81********5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481民初2705号 |
案号 |
(2021)苏0481执4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浩结欠原告何仕南劳务报酬15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支付75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7500元;如被告一期不履行,原告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执行,并另承担违约金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8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