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海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6********60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826民初3948号
案号
(2021)苏0826执1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涟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唐海波欠原告丁留霞借款本金17000元,由被告唐海波自2020年10月份起每月28日前给付原告1700元,直至款项还清时止。上述款项被告唐海波如有一期未按时履行,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唐海波负担,该款项被告唐海波于2020年10月28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丁留霞。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涟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4-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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