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关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6********64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3刑初597号 |
案号 |
(2021)苏1283执1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关浩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3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关浩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77907元,分别发还给被害人周勇人民币40000元、谢伍伽人民币20600元、王达人民币2300元、华鸣人民币4200元、黄润哲人民币2000元、潘亚民人民币50元、蔡守民人民币1950元、程佳人民币6807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锤子(暂存于泰兴市公安局),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4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时间 |
2021-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