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晶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6********U6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21民初4135号 |
案号 |
(2020)苏0621执35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南通晶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侯海军工资5207.58元。如被告不按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本院予以免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8958202565)。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2-17 |
发布时间 |
2021-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欧德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1MA1Y68U647 |
登记机关 |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南通市海安市海安镇黄海西路1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