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伟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4********29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13民初5494号
案号
(2021)苏0113执2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戴伟维分期支付原告何平平借款本金54185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21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10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110000元,余款111850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付清。如果被告有任意一期未按时或未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二、案件受理费7928元、减半收取3964元,保全费2730元,合计669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被告各负担3347元,被告于2020年9月7日前将应负担的3347元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的,不影响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27
发布时间
2021-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