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颜双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6********3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826民初3050号
案号
(2021)苏0826执4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涟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颜双喜、王艳欠原告鲁正奎借款本息45000元,由被告颜双喜、王艳于2020年8月起,每月28日前偿还原告21000元,直至款项还清时止。上述款项被告颜双喜、王艳如有一期未按时履行,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两被告另给付原告违约金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5元,由被告颜双喜、王艳负担,该款项被告颜双喜、王艳于2020年8月28日前一并给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涟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02
发布时间
2021-04-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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