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鹰潭国旺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11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191执43号
案号
(2021)赣0191执恢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陶武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林香人民币519648.16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鹰潭国旺物流有限公司对本项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19
发布时间
2021-05-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龚正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681571161991Y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贵溪市塔桥园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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