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长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622********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603民初1148号
案号
(2022)赣0603执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金长春承诺于2021年9月21日(中秋节)前向原告邓于高支付合伙出资款及分红80,000元,余款20,000元在2022年1月30日(春节)前支付完毕;二、原告邓于高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金长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余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