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龚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82********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82民初9610号
案号
(2021)苏0382执10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邳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龚超支付原告邳州市南方建材有限公司货款52440元,被告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5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5000元,余款于2021年2月28日前付清。如任意2一期未履行,被告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原告可就剩余未履行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55元,由被告龚超负担。三、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后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邳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27
发布时间
2021-05-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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