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2********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82民初9610号 |
案号 |
(2021)苏0382执10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龚超支付原告邳州市南方建材有限公司货款52440元,被告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5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5000元,余款于2021年2月28日前付清。如任意2一期未履行,被告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原告可就剩余未履行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55元,由被告龚超负担。三、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后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