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3********18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23民初2085号 |
案号 |
(2021)苏0623执2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建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保险理赔款74082.12元,并支付逾期保费6421.88元,合计80504元。二、被告蒋建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违约金(以代偿本金72678.9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9年6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93元,保全费1020元,合计2113元,由被告蒋建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6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186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8958202565)。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时间 |
2021-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