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相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4********0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南刑初字第00124号 |
案号 |
(2021)苏0724执16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相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3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原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七千元(罚金限于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4月3日起至2016年4月2日止。)二、被告人田怀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罚金限于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三、责令被告人相飞、田怀继续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408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时间 |
2021-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