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利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304民特543号 |
案号 |
(2021)皖0304执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石克龙于2020年12月14日之前支付张道联借款本金人民币150万元及利息30万元,合计180万元;安徽利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石克龙的债务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如石克龙未按本协议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张道联有权就借款本金150万元扣除已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50万元为基数计算,从2020年12月15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和借款利息30万元申请强制执行;三、张道联放弃其他请求,双方无其他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张道联、石克龙、安徽利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经蚌埠市禹会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常道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784917166G |
登记机关 |
蚌埠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蚌埠市燕山路山香家园2号楼41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