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江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26********25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1民初12077号
案号
(2021)苏0581执13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江东、蒋月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支行借款本金30万元,向原告支付截至2020年9月11日的利息9492元,并支付自2020年9月12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常商银微贷招商支行最高个借生意贷字2019第42998号《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被告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常熟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常熟农行方塔支行,账号:1052010104001866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71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170元,均由两被告负担。两被告负担的案件受理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予以退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08
发布时间
2021-05-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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