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国能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66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205民初4444号 |
案号 |
(2021)浙0205执2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江苏国能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江北东方水表仪器厂货款10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利息损失28252.6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利息损失8370.62元,共计标的金额136623.22元; (2)负担案件受理费1150元、执行费1949.3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小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2586640610P |
登记机关 |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如皋市如城街道兴园路28号(江苏通城仪表有限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