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云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21********94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403民初4519号
案号
(2021)皖0403执6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范云伍共欠原告卢庆春货款人民币24300元,被告范云伍愿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卢庆春人民币5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卢庆春人民币5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卢庆春人民币5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卢庆春人民币5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卢庆春人民币4300元,原告卢庆春表示同意;二、若被告范云伍未能按期按约如数履行以上支付义务,原告卢庆春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款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19
发布时间
2021-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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