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云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21********9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03民初4519号 |
案号 |
(2021)皖0403执6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范云伍共欠原告卢庆春货款人民币24300元,被告范云伍愿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卢庆春人民币5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卢庆春人民币5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卢庆春人民币5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卢庆春人民币5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卢庆春人民币4300元,原告卢庆春表示同意;二、若被告范云伍未能按期按约如数履行以上支付义务,原告卢庆春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时间 |
2021-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