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相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03********0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06刑初29号 |
案号 |
(2021)皖0406执7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唐相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唐相杰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及吸毒工具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