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伏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30********1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830民初558号 |
案号 |
(2021)苏0830执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程伏兵于2020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周成浩垫付的贷款本金409389.12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409389.12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自2019年12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被告宋恩平对本息承担连带责任。二、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450元,减半收取计3275元,由被告程伏兵、宋恩平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