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红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3********86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682民初4804号 |
案号 |
(2021)苏0682执7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红亮一次性赔偿原告顾培富各项损失合计6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15元,由原告顾培富负担。三、原、被告双方就本起纠纷中原告方的损失一次性处理结束,其他无争议。四、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本调解2协议上签字即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5-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