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30********14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830民初3286号
案号
(2021)苏0830执15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盱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魏峰欠原告岑莹借款本息15000元,于2020年12月28日前给付原告岑莹10000元;余款5000元,于2021年6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被告魏峰如有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岑莹可就被告未履行的剩余全部欠款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76元,减半收取88元,由被告魏峰负担2(已付)。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盱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26
发布时间
2021-05-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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