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方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22********13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104民初9719号
案号
(2018)苏0104执恢5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京索迪广告工程有限公司、王方超分别于2017年12月30日前、2018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南京霜叶广告有限公司17000元;于2018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南京霜叶广告有限公司19000元。二、如被告有一期未履行,需加付原告南京霜叶广告有限公司违约金3000元,并可就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250元,减半收取625元,由被告南京索迪广告工程有限公司、王方超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17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11-06
发布时间
2019-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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