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方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622********13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104民初9719号 |
案号 |
(2018)苏0104执恢5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京索迪广告工程有限公司、王方超分别于2017年12月30日前、2018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南京霜叶广告有限公司17000元;于2018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南京霜叶广告有限公司19000元。二、如被告有一期未履行,需加付原告南京霜叶广告有限公司违约金3000元,并可就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250元,减半收取625元,由被告南京索迪广告工程有限公司、王方超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17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11-06 |
发布时间 |
2019-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