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3********6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923民初4444号
案号
(2021)苏0923执9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崔建华向原告刘正平还款225000元,分别于2021年1月31日前还款4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还款3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还款30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还款30000元,2022年12月30日前还款30000元,2023年6月30日前还款30000元,2023年12月30日前还款35000元;二、被告崔建华如未能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刘正平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4720元,减半收取23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崔建华负担(由被告崔建华于2021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5-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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