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一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29********6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16民初2233号 |
案号 |
(2021)苏0116执8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被告陈一刚支付原告南京市六合区中东建材经营部货款48696元,并偿付利息损失116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1000元,合计61296元,款于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31296元(汇款户名:郑战伟,账号:6228450390033337412,开户行:农业银行南京六合仁和支行);如被告逾期不付款,原告可就未到期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474元,减半收取737元,财产保全费700元,合计1437元,由被告陈一刚负担,款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时间 |
2021-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