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13********1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13民初1406号 |
案号 |
(2021)苏0113执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史伟尚欠原告曹承借款本金43万元、利息7万元,合计50万元,此款被告史伟于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25万元,于2021年1月31日前偿清余款25万元;二、如被告史伟有一期未能按约足额给付,则原告曹承有权立即就剩余全部未偿清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要求被告史伟支付违约金3万元;三、双方余无其他纠纷;四、案件受理费8656元,减半收取4328元,由原被告各负担2164元(此款原告曹承已预缴,被告史伟应负担的2164元于2020年5月16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曹承)。2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