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史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13********1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13民初1406号
案号
(2021)苏0113执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史伟尚欠原告曹承借款本金43万元、利息7万元,合计50万元,此款被告史伟于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25万元,于2021年1月31日前偿清余款25万元;二、如被告史伟有一期未能按约足额给付,则原告曹承有权立即就剩余全部未偿清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要求被告史伟支付违约金3万元;三、双方余无其他纠纷;四、案件受理费8656元,减半收取4328元,由原被告各负担2164元(此款原告曹承已预缴,被告史伟应负担的2164元于2020年5月16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曹承)。2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