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4********34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281民初13188号
案号
(2021)苏0281执11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许杰结欠杜苏明的借款双方一致同意按40000元结算,该款由许杰于2019年10月10日前支付10000元;余款30000元于2019年12月月底前支付。若许杰有任意一期支付天数超过30天,则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且杜苏明有权就所有未付部分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双方一致确认无其他债权债务纠葛。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5元、保全费470元,合计925第2页共2页元(杜苏明已预交),由杜苏明负担425元,由许杰负担500元(已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02
发布时间
2021-06-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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