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詹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13********12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113民初5728号 |
案号 |
(2021)苏0113执6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詹丽、苗永旺欠原告陈少峰借款本金40万元、利息20万元。此款由被告詹丽、苗永旺于2018年12月31日返还本金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本金38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付利息20万元。二、案件受理费7300元,减半收取3650元,由被告詹丽、苗永旺负担。(此款原告陈少峰已预缴,由被告詹丽、苗永旺于2018年12月31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陈少峰)。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