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辛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21********557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183民初4467号
案号
(2021)苏1183执1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句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镇江市丹徒区九鑫毛纺厂欠原告句容市赛一纺商贸有限公司货款1073500元,此款该厂于2020年10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1735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200000元,于2021年6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35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350000元。二、若被告镇江市丹徒区九鑫毛纺厂上述款项有一期未能按3时足额给付,则视为全部债务到期,原告句容市赛一纺商贸有限公司可就扣除被告方已给付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被告辛荷连、辛鑫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4462元,减半收取723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231元,由被告镇江市丹徒区九鑫毛纺厂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镇江市丹徒区九鑫毛纺厂应将此款于2020年10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被告辛荷连、辛鑫对此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6-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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