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222********1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181民初6977号
案号
(2021)苏1181执18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丹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止2020年11月25日,被告姚勇、柯广英欠原告蒋国金借款本金220万元、利息10万元,合计2302万元,此款由被告姚勇、柯广英于2021年2月10日前归还原告蒋国金借款本金50万元、于2022年2月10日前归还原告蒋国金借款本金80万元、于2023年2月10日前归还原告蒋国金借款本息100万元(先还本后付息);二、如被告姚勇、柯广英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蒋国金不给予被告姚勇、柯广英利息优惠,被告姚勇、柯广英还应以未偿还的本金数为基数,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支付利息,且原告蒋国金有权宣布被告姚勇、柯广英尚欠的借款本息全部到期并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告蒋国金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2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7200元,由原告蒋国金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09
发布时间
2021-06-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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