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02********1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302民初3247号 |
案号 |
(2021)皖0302执8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方杰偿还原告朱颠颠借款4245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7668元减半收取3834元,由被告方杰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4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