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万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8********0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502刑初416号
案号
(2021)赣0502执5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万磊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上缴国库;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上缴国库。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2033年1月12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二、被告人万磊对本院(2020)赣0502刑初48号刑事判决书中的第三项即“追缴被告人魏剑波赃款人民币71300元返还给被害人林大伟”,承担共同返还责任。三、追缴被告人万磊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6-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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