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万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8********0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502刑初416号 |
案号 |
(2021)赣0502执5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万磊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上缴国库;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上缴国库。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2033年1月12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二、被告人万磊对本院(2020)赣0502刑初48号刑事判决书中的第三项即“追缴被告人魏剑波赃款人民币71300元返还给被害人林大伟”,承担共同返还责任。三、追缴被告人万磊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